关于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

发布时间:2014-06-03浏览次数:343

由于学院办学层次的提高,为适应学院新时期科研工作的需要,进一步提高科研工作水平,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。现将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:

1、加强制度建设,建立和完善各项科研管理制度,逐步形成具有应用本科教学科研特点、与校总部教科研管理相一致的科研管理体制。

2、加强横向科研工作力度,充分发挥学院专业特点和优势,与本地区有关行业和企业合作,有针对性的开展科学研究,并对取得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。

3、规范学院的教科研工作管理秩序,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平台,学院每两年开展院级教研和科研立项各一次。并且对优秀的教科研项目按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申报。

4、继续做好教科研项目的奖励和资助工作,对院级教科研项目按每项30005000元进行资助;对各级政府类教研项目按40006000元资助;对取得的上级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资助。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,对各级学会组织的教研项目不再资助。

  


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

科研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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